摘要
本文认为,在推进专业银行商业化的进程中,应正确处理好商业银行转化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对于理顺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文章提出,一是对部分产品有销路、缺资金的企业的债权(特别是“双呆”贷款)变成股权;二是银行直接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既防止贷款的盲目性、无效性,又制止企业为躲避债务帐外经营和资金流失,增强资金安全性;三是对企业的政策性和商业性生产经营的债务进行分离;四是通过清产核资用好银行的呆帐准备金,核消一部分呆帐。对核消的企业要有重点地扶持。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107-109,共3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