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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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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这对新时期党建和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中心,
作者 吕德林
机构地区 中共河东区委
出处 《天津支部生活》 2006年第12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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