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是企业腾飞的“双翅”。但由于两者在参与管理、控制方式、风险分担与利益分配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使得那些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且拥有着优质项目来源与良好盈利模式的中小企业往往偏好于寻求银行融资。这是为了避免股权被过早或过度稀释而丧失公司控制权。然而,中小企业却因普遍缺乏能为银行所接受的固定资产或有实力第三人保证等担保资源,如果以传统方式向银行申请融资,其结果多半是到处“碰壁”。因此,为了突破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瓶颈”,建设银行等国内银行通过充当中小企业的融资财务顾问,勇于创新,以开发创新型银行融资“十二招”来实现银企双盈。相比传统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第三人保证贷款,这类创新型融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担保法上所规定的典型性融资担保方式的突破,从而形成若干“非典型担保”模式。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06年第11期8-10,共3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