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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报道要采用正规的法律用语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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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庭审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传媒的报道应该严格采用正规的法律用语,这不是形式问题,而是透过这种称谓形式体现法治。
作者 陈力丹
出处 《新闻与写作》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52-52,共1页 News and Wr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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