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伪满洲国建立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建立起严密的殖民统治体系,其中,有关殖民统治的机构是其殖民统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央,设立了专门的治蒙机构,并进行了数次调整;在地方,废除了盟旗制度,设立了兴安省和兴安分省,并实行以任命制为主要特征的新旗制。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6期19-20,36,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