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行政是法治行政。法治行政或称依法行政,它意味着行政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其目的是以法的合理性遏制行政的恣意。契约自身的功能使其适合变化了的政府角色。契约在行政法的引入,体现了世界的潮流和权利本位的需要。行政法契约化并不必然地要求所有的行政行为均要采用契约的形式,只是说契约为行政行为提供了一种模式,或者路径。行政契约顺应了现代社会现实的变化,满足了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需要。它既实现了政府对经济的有效管理,又不破坏经济活动本身的秩序,无疑成为当代各国政府的最佳选择。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216-219,共4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