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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保部门获行政强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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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获悉,为给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强有力且操作性强的法制保障.《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施行。确定污染物“超标即违法”、赋予环保部门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权等极具针对性规定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出处 《老人世界》 2006年第12期49-49,共1页 The World of Aged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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