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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完善差别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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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9月17日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了五条具体措施: 一是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各地一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措施,已经出台实施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出处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06年第10期64-64,共1页 China Water Power & Electr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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