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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部生态保护法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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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6年12月1日起,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蛇等野生有益生物将被视为违法,并处以实物价值一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日前,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湖北省颁布的首部保护农业生态的法律法规。
出处 《林业实用技术》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期44-44,共1页 Practical Forestry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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