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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农业普查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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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进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此获取常规统计难以取得的重大农业和农村信息,不仅能弥补常规统计的不足,修正以往的统计口径和数据,更重要的是通过开展这次农业普查,可以系统地查清我国十年来“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给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带来的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情况,为全面掌握“三农”基本信息,更好地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方案看,此次普查有户表、村表、乡镇表、非农村住户表、重点户表、农业服务业单位表。相对于第一次农业普查而言。调查内容增加了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居民和从事农业服务业单位的普查、农村居民迁移和劳动力流动、农村居民生活质量、重点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状况、农业服务业、农村投资等方面的调查。普查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宽泛的调查内容,严格的数据质量要求,是这次农业普查最鲜明的特点。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不仅要提高认识,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各级普查机构和所有普查人员更要把握普查的重点、难点,认真登记,才能圆满完成普查任务。下面结合第一次农业普查的经验,多年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体会和此次普查方案的要求,提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难把握的普查问题,供大家参考。
出处 《青海统计》 2006年第12期36-37,29,共3页 QINGHAI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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