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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计划2007年实施国家新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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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动车是现代化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我国将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实施国家第三、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以颁布和实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标志,我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和相当于欧洲1号和欧洲2号排放法规的国家第一、第二阶段轻型汽车和重型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使我国的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控制水平向前推进了20年。
出处 《油气田环境保护》 CAS 2006年第4期16-16,共1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Oil & Gas Fiel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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