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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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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但在湛江的徐闻、吴川、廉江、麻章、遂溪等县(市)区早就开始了“生态文明村”建设。在已建成的生态文明村中,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但必须看到,湛江毕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落后的农村不少,能搞成像样的生态文明村的村庄毕竟是少数。同时,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中,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是基础、是根本。只有经济发展了,百姓富裕了,才能顾及其他方面的建设,才能真正使农民安居乐业,才有真正意义的新农村。因此,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增强农村的“造血”功能上,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上。笔者试就湛江新农村建设与如何发展农村经济问题谈几点认识。
作者 吴泗
出处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10-14,共5页 Journal of Zhanjiang Norm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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