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谐社会建设与公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高度关联性,涉及代际人权与生态文明、公平正义与公共价值准则、政府信任危机与公共信用制度、非常社会状态与非常法制等重大公法观念、理论和实践课题。从公法学的角度研究和谐社会,创新、培育和强化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公共观念、非常法制等法治观念,通过生态法制、公共信用制度、非常法制等公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从根本上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88-91,共4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