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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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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1月23日,交通部公布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要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鼓励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获取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从业资格证全国统一编号、印制,式样统一,可在全国通用,有效期为6年。对从业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的条件,《规定》除对年龄、学历、专业等有所要求外,还要求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必须在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驾驶经历。
作者 京讯
出处 《商用汽车》 2007年第1期20-20,共1页 Commercial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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