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履行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出处
《天津人大》
2006年第12期18-19,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