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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钢的环境负荷物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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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前言 近几年,化学物质对地球环境的污染倍受关注,正不断地推进工业产品的循环再利用,加大了在材料中使用环境负荷物质的限制。在欧洲于2000年9月就制定了汽车报废指令ELV(End—of—Life Vehicle,以下称为ELV指令),该指令原则规定从2003年7月起销售的汽车禁止使用4种重金属物质(铅、汞、镉、六价铬)。2003年2月对电子产品又制定了WEEE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废电气、电子产品指令)和Rolls指令(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限制在电子产品中使用特定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规定在2006年7月以后,电子产品中原则上不允许含有铅、汞、镉、六价铬、溴苯基(PBB)、醚溴基苯(PBDE)。同样在日本国内也开展了对环境负荷物质的彻底管理,要求生产汽车、电子产品的厂家和相关企业要在零部件、材料交货时明确标明不含环境负荷物质。
出处 《太钢译文》 2006年第4期56-59,共4页 Taigang Tran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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