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仝冠军在《中国出版》上撰文说:传统出版领域,版权保护主要对著作权有效,而在手机出版领域,包括整个数字出版领域,出版权、编辑权都应该受到保护。在我国,出版权的获取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电信运营商无论从出版管理的角度来说,还是从出版品牌、文化影响力的角度来说,都远远不如出版社。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仅仅是技术,而手机出版的核心——信息及其出版权则应该是由出版社牢牢掌握,不可轻易、廉价地将图书的电子版权转让出去。出版社在和作者签订合约的时候,
出处
《出版参考》
2006年第12X期4-4,共1页
Publishing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