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商业性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建行同其他专业银行一样,积极地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竭力增强自我约束、自我民展的能力,转换内部经营和管理机制,力争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从《管理办法》实施两年多的实践来看,虽然各专业银行的经营已逐步进入轨,管理上也逐步改变了传统单一的存款总量管理和贷款规模控制的做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就我国建行系统的情况来看,笔者认为主要问题是:一、广大银行管理干部至今仍然对建行商业化经营过程中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问题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致使此项工作进展缓慢.从本质上讲,《管理办法》是人民银行对经营性商业银行的监督办法,其目的是促使我国专业银行加强对贷款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管理;而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其核心是按照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的原则,根据资金来源的性质、结构和总量,通过比例协调,实现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的最佳组合并达到利润的最大化.由此可见,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非一种静态管理,而是强调动态协调,即根据经济情况的变化,通过对银行所有各类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的共同调整与及时调节,以实现动态协调及其与经营目标的相一致.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