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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伦理学视野下道德教育的性别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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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实中道德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存在着性别歧视,需要在道德教育中实现性别和谐。道德是有“性别”之分的,男女两性道德在道德价值重心、思维方式和发展方式上均有差异。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客观存在着性别歧视,主要有显性歧视(即直接的性别歧视,如公然宣称女性不如男性)、隐性歧视(即对所有人都施以同样的标准或要求,而这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往往是从男性那里得出的)、反向歧视(即通过赞美女性的某一特性而把女性局限于一个特定的领域中)。
作者 高德胜
机构地区 南京师范大学
出处 《新德育.思想理论教育(综合版)》 2007年第1期94-9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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