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鼍”的重大科学论断,明确指出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并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两会期问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对于维护人民利益、法律尊严、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改革开放、为安定团结、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民族团结、宗教和瞎蜘料今的穗宦和谐蟪俅了雷尊佴睹.
出处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23-26,共4页
Journal of Shaanxi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