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矛盾的变化分为两个阶段:1979-1991、1992-现在。每个阶段存在不同的社会矛盾。这一时期社会矛盾及其解决具有以下新特点:多因经济利益引起;发展较为缓慢,周期较长,较为复杂;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探索了一些新的解决办法。公共治理理论对于进一步解决当前社会矛盾具有重要启示:构建多主体的社会矛盾解决模式;营造有利于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的环境;使非政府组织、私人机构和公民社会承担起更多解决社会矛盾的责任;积极探索多主体解决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06-109,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天津商学院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治理理论与当代中国公共组织改革"(项目编号:04111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