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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棉花等继续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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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继续对棉花等7种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关税配额外进121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行滑准税,但是对滑准税公式作了进一步完善。调整后,2007年的关税总水平将由9.9%降至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
出处 《中国棉麻流通经济》 2007年第1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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