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2月8日发布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在我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5-5,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