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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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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有所调整。并已于2006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6-6,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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