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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的投标与索赔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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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的出现,摆脱了定额标准价格的概念,实现了量价分离、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综合单价是由施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编制的,换句话来说竞争的仅仅是价格。价格高低完全由施工企业自己确定,不仅使施工企业的实力得以充分体现,同时也充分发挥了施工企业内部的能动性。施工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特点,技术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使自己在投标中处于优势的位置。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高,可以降低管理费,自有的机械设备齐全。可减少报价中的机械租赁费用,对未来要素价格发展趋势预测准确,就可以减少承包风险。增强竞争力,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其结果促进了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无资金、无技术,无管理的小企业、包工头退出建筑市场,真正实现了优胜劣汰,从而也形成了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本文重点介绍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在投标决策阶段和施工中的经济索赔。
作者 付满妹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1S期159-1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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