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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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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珠三角和长三角范围的界定 学术界按照不同的标准对珠江三角洲(以下简称珠三角)和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有不同的划分。其中最重要的划分有广。义的和狭义两种,广义的长三角包括江苏、浙江和上海两省一市的所有地区,狭义的长三角包括上海、苏南和浙北的15个城市。广义的珠三角包括广东省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狭义的珠三角包括广东境内的9座城市。随着粤港一体化的推进和深入合作我们在考虑珠三角时离开香港和澳门是不切台实际的,所以本文所指的珠三角和长三角采取了折中的概念,对长三角采用了狭义的概念,对珠三角在狭义概念的基础上加入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作者 张邦雄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1S期173-17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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