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几个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设立,从理论上讲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着积极作用,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却并不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是司法机关对本罪存在认识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对本罪打击不力,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以下几个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探讨。
作者 章兴东 成春
出处 《法律与监督》 2006年第12期38-40,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