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我国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中心,到2002年底,全国建起省、市两级监测网络,主要依靠自发报告系统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该体系漏报率约90%~95%),但所收到的ADR病例报告仍很低。惟有提高医药工作者对ADR知识的掌握.才能有助于ADR监测工作的开展,从而可有效地减少药害的发生,有利于推动临床药学的发展。为此,我们对恩施州部分医药单位开展了ADR认知度调查,旨在了解医药人员对ADR报告与监测的认知现状,为制定行政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出处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87-87,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Epidem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