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实施建议”指出,“选修课和必修课的教学存在一定差别”,“不同类型的选修课之间存在着课程目标和教学方法上的差异”。那么,应该怎样具体实施选修课的教学,使之与必修课的教学有所区别?教学选修课应该把握哪些原则?宁夏石嘴山市第三中学戴琼老师在选修课的教学方面进行了尝试,她把阅读、鉴赏与写作结合为一体来教学,形成了“阅读、鉴赏、写作”选修系列专题。您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来稿讨论。另外,本刊2006年第12期发表了陈成龙老师《让探究性学习与初中生相伴而行》一文,本期梁捷、潘新和老师的文章就是对此文的讨论。
出处
《语文建设》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23-2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