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9月15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裤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出口商品的退税率作了大幅调整,取消出口退税率255种,降低出口退税率1130种,还有191种提高了出口退税率。这将对出口商品退税率下调或取消的企业带来何种影响?企业又该如何应对?笔者拟以退税率由13%降到11%的纺织品为例,对此进行测算与分析。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期145-147,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