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2006年11月17日银监会召开的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十次会议通报的2006年1至10月全国案件情况显示,东北地区多项有关指标都是名列前茅:一是发案率高度集中。吉林发案38件,位居全国第二。其中百万以上大案,黑龙江16件,位居第一;吉林13件,位居第四。二是案件形成的资金风险高度集中。辽宁省3.7亿,位居第一。三是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与上年同期相比,吉林案件增加最多,1至10月份30件,位居第一。其中百万以上案件东北增加较多,黑龙江增加10件,位居第三;吉林增加9件,位居第四。近几年东北地区发生的特大案件更是层出不穷。
出处
《吉林金融研究》
2007年第1期40-42,共3页
Journal of Jilin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