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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应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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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公司位于A市,2006年7月与B市的某科技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我公司向科技公司购买电子仪器200台,每台价格是6500元。双方约定由科技公司代办托运,运到我公司指定地点。我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
出处 《法庭内外》 2007年第1期59-59,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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