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法官职业化”的提法由“学术话语”向“官方话语”的不断延伸和转化,近年来虽陷入某种僵局的司法改革,其改革的思路也不断清晰,逐渐形成了以法官职业化为主线、人员分类改革为主要切入点的改革进路。在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设想上,应认识到任何改革都需要付出代价,在具体措施的推出和改进方面。应着眼于正确把握并尊重职业化的规律,果断厘定法官的类别,慎重法官类别内部的分类,并把制度构建的重点放在确立合理的甄别主体、标准和程序以及职业法官的合理管理体制等方面。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44-47,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