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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卫生局卫生稽查员黄天成对该井调查后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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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呈报事。(1)万明路十八号呈报饮料私井供给附近食用一案经查该井系在华严路十四号院内。(2)该井系于民国六年凿建,附近民户用为饮料多历年所。(3)井之构造及环境状况尚属适合。(4)现由世界商场雇有专人看管此井,附近用水均酌收费款。以上各情理合填表取结报请鉴核。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6年第4期63-6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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