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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卫生局卫生稽查员刘万祥对该井调查后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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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呈报奉交调查外五华严路十四号水井一案,职遵即前往,谨将调查结果分陈于后,恭请鉴核。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6年第4期67-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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