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临时工”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同乡小程在报纸上看到某公司的招聘启事后,便前去应聘。这家公司由于经营需要,采用的是招临时工的办法,这种岗位是,临时性的,小程只能干五六个月的时间。小程来到公司上班后不久,发现公司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他找到公司人事部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以其身份是临时工为由拒绝。请问,这家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7年第01S期65-65,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