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为我们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蓟县是个农民占多数、农村占大头、农业占主要地位的大县,多年来全县农村始终保持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基层民主健全完善、社会环境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基固本,激发活力,为建设和谐农村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