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凝聚着我国长期对敌斗争的经验精华,展示了“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基本思想,并与现代法治背景与刑法理念相辉映。1997年《刑法》并未否定这一政策的基本地位;“严打”政策也不能成为消解这一政策的理由;“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政策不能取代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独特意义;“宽严相济”政策包容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基本思想;“轻轻重重”的政策趋向同样并未逾越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思想领域。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35-140,共6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