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组织,其正常运行有赖于制度的规范与要求。大学办学的有效性和办学水平的高低不但取决于是否建立了制度,而且还取决于建立了什么样的制度。公正性是大学制度的根本属性。这种公正是绝对性与相对性、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统一,是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有机统一。大学制度的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并往往由此而导致大学制度的公正性问题。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坚持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统一,以大学使命的实现为本位,以创建和谐校园为手段,全面提高学术生产力,建立起大学学术繁荣的内生机制。
出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48-54,共7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