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货币作为商品形态的特殊性和作为价值形式的一般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不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把货币商品自身的“物理——自然”属性与货币商品的“经济——社会”属性的契合作为货币商品具有超越“一般等价物”的“特殊性”规定,是“倒因为果”的货币商品形态论而不是货币商品本质论,更不是货币本质论;货币的本质是要说明商品怎样、为什么成为货币而不是强调货币是商品还是特殊商品;货币现代虚拟化的发展形式充分说明马克思货币本质论具有广泛的理论适用性。
出处
《探索与争鸣》
2007年第1期33-36,共4页
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