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独立性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政府与股东的监管力度,并与虚报业绩的收益水平,合谋者的贴现因子有关。在政府与股东双层监管下的审计独立性水平高于政府(或股东)的单层监管下,控股股东、经营者和审计师三者合谋时的审计独立性水平低于经营者和审计师二者合谋时,而且控股股东参与合谋的条件是其所决定的合谋收益分成比例不小于其在公司现金流权的两倍。要提高审计独立性水平,必须同时强化政府和股东双方面的监管力度,并对发现的舞弊行为进行及时处罚。
出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99-103,共5页
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