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平在《党建研究》2006年第11期中撰文指出,目前的干部考察工作存在“四难”,即:真实情况了解难、考察对象把握难、考察内容量化难及考察不全定论难。要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首先,突出一个“深”字,用好集中考察。一要深入分析干部的述职报告;二要细心甄别民主测评结果;三要重视研究座谈了解的信息。其次,突出一个“细”字,做好日常考察。一要经常观察干部在工作状态下的表现;二要利用特殊机会考察干部的能力水平;三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第三,突出一个“实”字,完善配套制度。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除继续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和已有的相关制度外,还应探索建立和实行以下四项制度:一是制定考察工作实施细则;二是实行差额考察制;三是建立考察举报和申诉制度;四是建立尊重考察成果的工作制度。
出处
《组织人事学研究》
2007年第1期47-47,共1页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 Manage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