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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禁设外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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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部日前公布《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12日表示,《意见》的出台首次向社会表明国家关于网络音乐的发展及管理政策。《意见》明确,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传播的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
出处 《电信快报(网络与通信)》 2007年第1期48-48,共1页 Telecommunication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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