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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等产品出口亚洲5国将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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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8月17日宣布,近日,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从今年9月1日起,中国将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五国的一千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对原产于老挝、孟加拉国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出处 《北京皮革(中外皮革信息版)(中)》 2006年第9期60-60,共1页 Beijing Le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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