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和谐,是人类共同的美好理想。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既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又反映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体现了既是当前,又着眼长远,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科学态度。社会和谐的关键是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矛盾,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要把解决和处理好这些矛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社会的和谐。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也必须着重在解决不和谐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就业、教育、医疗、分配、社保等利益问题,只有把这些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使由此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得到逐步化解,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才能逐步实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