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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附属医院不得向所在高校交纳各种不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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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通知强调:严禁高校附属医院向所在高校交纳“管理费”“基金”等各种不合理费用。
出处 《中国医药导报》 CAS 2007年第02S期6-6,共1页 China Medical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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