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孝评先生的《中国当代诗学论》认为:诗的主体自由是主体对客体的超越———超物、超世、超我的“三度超越”与拥抱,但他主论前者而未及后者。我们认为,诗的主体自由应该是主体通过“三度超越”,分别实现诗美的三种境界:物我同一的境界,世事连心的境界,自我放逸的境界;实现诗美的三种价值:标示主体精神力量的价值,为世事立心的价值,为时势兴气象的价值。诗美主体应葆有充分的人格独立美,并以此“拥抱”客体,为人生乃至人类精神创造更高境界。
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7年第1期85-89,共5页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