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真、善、美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三个基本原则。按照真的原则来建构和谐社会,指的是我们要认识和掌握社会系统的内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并能够在实践活动中自觉地加以利用。遵循善的原则,也就是要遵循周围他人、群体、社会乃至整个人类所普遍公认的价值信念和行为准则,按照他人、集体、社会的共同利益去进行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活动。按照美的原则来建设和谐社会,就是指我们的实践创造活动必须遵循美的规律,按照审美的要求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塑造出对象化的美的世界———美的社会环境、美的人际氛围和美的心灵世界。三个原则互为补充,不可或缺,真是前提,善是关键,美是提升,是真和善的统一。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6-18,共3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