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把建设新农村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不仅在第二部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而且第三部分的第5条,又分别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改革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五个方面专门讲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此鲜明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对我们发展农村经济有什么重要意义?“新农村”“新”在哪里?当前建设新农村要解决哪些突出问题?它和建设和谐农村有什么联系?对此,本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出处
《发展》
2007年第2期73-7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