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结合地方立法实际对不抵触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9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地方立法应当体现地方特色,这是地方立法工作者的共识。地方特色主要指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能够反映地方的特点,解决地方的实际问题。但是,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提是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得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这是宪法、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把握和处理好不抵触原则,涉及地方立法的空间,是解决地方立法特色的关键性前提。近些年,各地方立法机关对如何正确认识不抵触原则以及怎样才能在不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出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一直进行探索。在当前国家立法涵盖面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具体的情况下,探索这一问题特别是结合地方立法实践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尤为重要。下面,笔者结合几年来的地方立法实际,也谈一谈这个问题。
作者 姚明伟
出处 《人大研究》 2007年第2期20-22,共3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82

二级引证文献14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